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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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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

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3〕27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荐第十三

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3〕265号)精神,每个直属高校最多可推荐2名

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候选人,现将公司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

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

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

人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

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

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8月7日之前将推荐人选的《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校内候选人

信息登记表》交至人事处专家办。学校确定上报人选后,再填写相关材料,详细材料要求参

见教育部《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3〕265号)。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专家办联系。联系人:姜海,电话:027-87280957

电子邮件:rcb@mail.hzau.edu.cn,办公地址:行政楼204。

人事处

2013年7月30日